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津党厅〔2018〕21号)及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国资系统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津国资党〔2018〕26号)文件要求,经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对从2018年到2020年在集团系统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做以下部署,要求各直属公司、区县公司、基层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1.根据已下发的《利和集团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的工作方案。
2.每月16号前将本单位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处理情况上报集团。
3.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举报,集团受理电话:28372099
利和集团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