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集团纪委决定如下:
一.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四大纪律既: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二.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遵循的八项要求是: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三. 集团公司、直属公司、区县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带头严格执行上述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让党放心,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