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管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津国资产权[2014]104号)、《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产权[2016]20号)、《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利和集团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工作,将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邀请符合参选条件的评估机构参与评估机构备选库选聘,集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对申请入库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人员结构、机构设置及内部控制、执业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为做好我集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选聘工作,现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公告时间:
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
2、申请人递交选聘材料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
3、利和集团将对竞聘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选聘,公示期满后将发布选聘结果,请有关评估机构及时关注天津利和集团网站。
二、申请人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其中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等国家另有规定资质要求的,应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连续正常经营5年以上;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具有8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且每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5、按国家职业后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对执业人员进行后续教育;
6、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7、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8、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应当回避的关系。
三、申请加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将下列资料以纸质形式送交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1、书面申请(附件);
2、机构主要负责人简介;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机构设立的批准文件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和资产状况等;
注:请提供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如申报主体为天津分公司,须提供天津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6、资产评估师人员情况表、资产评估师简历、执业证书及执业后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7、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8、经审计的前两年财务报表;
9、近两年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评估项目清单及评估业务收入情况;
10、抽取的评估报告;
11、资产评估机构前三年年检情况及奖惩情况;
12、资产评估机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13、推荐1-2名评审专家,并附推荐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朝晖 宋旭旸 联系电话:88353596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九号206室
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邮箱:tjlightqgb@tianjinlight.com.cn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